社情民意2019年第2期
2019年02月13日

 

关于解决我市扶贫领域供需错位问题的建议

 

       当前,我市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公众更加关注扶贫绩效。通过调研走访发现:我市扶贫领域帮扶成效显著,受到公众普遍好评,但也存在着以下两个方面的供需错位问题,亟待解决。1.到村农业产业项目供需错位。部分到村农业产业项目经过事先申报、层层审批,最终确定后却产生以下问题:一是项目与农时供需错位。申报审批的农业种植业项目最佳实施时间是春季的3月份,但很多农业产业项目这时根本没有批下来,无法按农时组织实施,等到项目批下来时已经是高温酷暑季节,显然不宜实施,有的被迫推迟到下一年实施。该项目当年必然没有效益。二是项目资金拨付供需错位。项目一旦确定下来,实施项目就急需投入大量的资金,而先期70%的项目资金需层层审批,拨付较滞后。2. 到户小额信贷项目供需错位。银行宣传资料语焉不详,由于专业性太强,帮扶干部只能照本宣科,信贷员办理小额信贷业务时没有当面说清小额贷款未归还时不能办理其他类型贷款,也没有让贫困户做贷或不贷的取舍,无意中造成贫困户遭受经济损失。

      为此建议:

      1. 对扶贫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特别是涉及农业种植、养殖业项目,要在头一年四季度启动申报、审批程序,一定要赶在当年一季度完成审批,下达到村,避免项目审批贻误农时。改革资金拨付制度。将农业到村产业项目原先两次拨付(项目实施中拨付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30%),改为三次拨付(下达项目时拨付50%,项目实施中增拨2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30%),让到村产业项目获得启动资金,在不增加项目资金总额前提下,使到村产业项目资金发挥“及时雨”作用,增强到村产业项目获得效益的保障。

      2. 督促商业银行强化履行放贷责任,将贷款相关事项详尽书面告知小额信贷贷款人,真正将好事办好,从而有效解决到户小额信贷项目供需错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