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民意2019年第10期
2019年04月03日

 

关于规范宿州城区高楼顶部巨型楼宇标识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宿州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高楼大厦不断增加,房产开发商为扩大楼盘知名度,纷纷在高楼顶部设置巨型楼宇招牌,数量呈泛滥之势。仅在拂晓大道北段,抬眼望去,都是在高楼顶部设立的巨型楼宇招牌,比如:学源居、哈佛国际、宿州院子、首钢首御等。楼宇标识是牌匾标识的范畴,是城市形象的展示窗口,也是城市文化的有形载体,直接影响到一个城市的形象和品质。但我市的楼宇标识设计仅以“巨大”来吸引眼球,一是破坏城市天际线,影响市容市貌,是广大群众的视觉障碍;二是严重影响城市视觉品味,拉低宿州文明城市创建水平;三是对设置巨型招牌的建筑物本身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也埋下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为此,建议:

1、按照“整治存量,规范增量”的原则,参照山东济南市的做法,对我市楼宇顶部标识的尺寸、色彩、位置提出精细化要求,全面进行改造。

2、参照其他城市做法,尽快修订完善《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目前宿州对在高楼顶部设置巨型楼宇招牌问题管理较为宽泛,《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只是规定,禁止在建(构)筑物顶部或立面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但对在高楼楼顶设置户外招牌和楼宇标识没有限定,这就为房产开发商以设置楼宇标识为名,变相设置房产广告打开了方便之门。可参照其他城市做法,及时修订完善,如《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规定,在建筑墙体设置户外广告牌的,其设置高度不超过建筑物顶部;《阜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禁止利用建筑物屋顶设置户外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