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建议
2013年09月02日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新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立高效、廉洁政府的有效途径,是形成责权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措施。当前,机关效能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效能建设措施乏力。个别单位对效能建设认识缺乏深度,落实缺乏制度,执行缺乏力度,对全面推行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如宣传教育、检查督促、考评等方面,没有制定有力措施,只满足于文件的上传下
达,使效能建设流于形式,削弱了效能建设的制约力度。
二是务虚检查种类繁多。一个文件包括数十项考核细则,部门细化指标重复设置,集中检查,侧重文字游戏,单位迎查疲惫不堪,资料成盒成堆。造成不讲原则讲关系,甚至于乘职务之便,乱设门槛吃、拿、卡、要,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
三是评估手段单一。少数上级机关重年终考评,轻随机抽查,重明查,轻暗访,检查中重数据及文本资料,轻实际成效及公众满意度,检查时一番新气象,检查后恢复旧模样。
建议:
一、效能建设方面
1、宣传机关效能建设的系统性。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提高认识,增加责任感,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正确的途径和方法,主动对与机关效能建设不相适应的行为实施监督。
2、在行政改革实践中应该以群众满意为基础。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3、领导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做本单位、本部门效能建设的领导者和实践者。本单位、本部门的效能建设实施意见、办法、制度等制定出来后,一把手要认真抓好落实,亲自过问,亲自把关,做好效能建设的推动者和监督者。
二、考核评估方面
1、避免重复和交叉考评,变单一考核为综合考评,精心设置指标,把软指标变成硬指标,侧重硬性任务,减少务虚文字资料。
2、注重效果,增加暗访次数。随机抽访,通报暗访情况,记录在案作为考评依据。
3、创新督查方式,使督查工作做到专题督查与舆论督查、投诉举报督查相结合,整体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逐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大督查机制。
4、进行民主监督、关注民众声音。开展民主监督同地方网络媒介、市民热线、信箱反馈等形式结合。
5、坚持奖优惩劣。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机关部门和单位及其负责人、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奖金发放、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挂钩,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机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反映人:市政协委员  董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