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医改的几点体会和建议
2013年09月02日

 

新一轮医改从2006年开始筹划,经过各方认真研究,2010年1月21日,国务院常委会议通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新一轮医改正式出台。
一、新医改的成效
1、医保覆盖率由十年前15%变成现在的95%,过去“医保不完善”导致民众经济负担较重,目前内地已有12.7亿人得到医保,其中8.33亿人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贴为每人120元,并有望获得政策内住院费用七成报销。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变革和创新,将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明确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政府负责保障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保障其正常运转。
3、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通过大力发展“县级医院”,建立“县医院为龙头,农村医务室为网底,乡镇卫生院为节点”体系,将“医疗人才建设”纳入其中,通过试点推广“住院医师培养制度”,让乡村医生、基层医生进入大医院接受培训,然后走出医院下到基层。
4、建立基层基本药物制度,政府通过必要的调控和干预,对国家基本药物实行招标、定点生产、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到基层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大幅度减轻群众负担。
5、公立医院改革提到非常关键的位置,公立医院占全国医疗总量的80%,公立医院搞不好,会对整个医改工作产生重大影响。逐步取消以药养医机制,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政事分开,管办分开。
6、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7、首次确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
二、新医改出现的问题
1、医保、新农合两大保障系统的分开执行,医院与医保部门的关系,大部分医院管理者都感到头痛,在医院归卫生部管理,医保归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现有体制下,由于社会保障部门对医疗专业知识缺乏了解,对医保部门的行为无法恰当的规范,医院普遍面临医保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问题,造成了医院不愿收医保病人,宁愿收新农合患者。
2、新农合外伤患者报销太低,仅报30%,随着农村流通量增大,创伤增多,老年,小孩更容易造成外伤,绝大部分都无第三方出钱,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
3、各大医院床位爆满,乡镇卫生院门前冷落的现象仍很突出。医改之前的新农合造成各乡镇卫生院收入猛长,医生合法收入和灰色收入较多。医改后,由于乡镇卫生院仅做基本医疗服务,造成了收入悬殊过大,医生积极性降低,同时医疗风险随医疗业务的增加而增加,抑制了卫生院的积极性。
4、基本药物制度还不健全,缺乏强有力的实施保障。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老百姓对基本药物的认识有待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率低,医生不能够合理用药;基层基本药物制度没执行到位,招标药品零售价比药店零售价高很多;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物品种有限,难以满足卫生院基本医疗需要。
5、农村医务室拨款不到位,管理不到位,村医的收入大大降低,工作积极性下降,显著降低农村基本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质量。
6、药品配送企业由于拨款不到位,利润较低,造成负债经营,缺乏积极性。
三、建议
1、医保、新农合应合二为一,统一整合到卫生部门,实现卫生筹资与卫生服务提供的一体化,充分发挥卫生费用的利用效益,同时设立监督机构,防止一手托两家可能出现的弊端。
2、政府加大资金投入,我国医疗总费用不足GDP的5%,中等发达国家的比率一般占到8%—9%。目前群众看病就医的个人支付比例已从最高的52%降到38%,如果能够降至30%甚至30%以下的国际水平,则可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3、应改变医疗卫生资源过度集中于城市而农村极度匮乏的局面,促进优质医疗服务资源下移到基层。医改前的很多乡镇卫生院都能独立开展高难度诊断和治疗,医疗设备齐全,因为医改和超范围执业而不得不停止。应该在农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实现医疗机构均衡发展,在乡镇发展二级及以上医院,也可以鼓励公立医院在郊区或乡镇开设分院,硬性规定公立医院医生必须下基层工作帮扶乡镇卫生院,就能缓解看病难的问题。
4、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让基层有更多好医生。目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服务利用率仅为30%,于50%-80%的国际水平差距较大;卫生机构注册的全科医师人数只有0.73万人,只占执业医师总数的3.5%。反观其他国家,全科医师的数量占医生总数的30%-60%。应加强对基层卫生人才的培养教育改革,加快建立全科医生制度。还要想方设法让他们下得去、留得住,在编制管理、薪酬待遇、晋升机制、继续教育等方面给予全科医生特殊的待遇,吸引他们到基层。同时真正落实医生多点执业。
 
反映人:市政协委员  祝  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