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LED广告屏设置亟待规范
2013年09月02日

 

 


随着电子屏幕的广泛普及,户外LED广告屏逐渐增多。除了一些商家自行设立之外,2012年,我市有关部门在北门口和南门口两处也设立了LED广告屏。然而自广告屏设立投入使用以来,有不少市民对此表示不满,认为LED广告屏设置不合理,给居民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广告屏投放广告内容杂乱
据了解,市城管局曾在网络问政中,对市民质询的关于户外LED屏的设置问题做过这样的答复:“设置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是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在城区内景点、游园内设置广告显示屏,便于进行公益性广告宣传”。然而在广告屏投入使用之后,广大市民则发现广告屏上的公益广告甚少,商业广告太多。很多市民认为户外广告屏投放的广告与先前描述不符,太少的公益广告没有起到宣传宿州的作用,而太多的商业广告则会给宿州城市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二、广告屏强光引起光污染
由于街头广告屏亮度太强,画面切换忽明忽暗,对行人,尤其是驾驶员的视线造成极为不利的干扰。据一些驾车市民的反映,每当经过广告屏附近,迎面而来的强烈光线十分刺眼。特别是在晚上,电子屏的光线更加耀眼,对来往行人的视线造成障碍,尤其是车辆驾驶者在强光刺激下,难以看清对面的车辆和行人,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为提升城市形象,使我市户外LED广告屏健康发展,真正成为利民工具,特建议:
一、明确广告屏设立准入门槛,防止肆意圈地建屏。设立准入门槛能够为每一处广告屏提供更好保障,同时限制广告屏设立的泛滥,从根本上规范LED广告屏的设立。
二、优化公益广告与商业广告比例,对投入的广告进行合理筛选。优化广告比例,提高公益广告的数量,提升商业广告的质量。使户外广告更好的服务于宣传城市形象,方便市民生活,成为我市的一道风景线,而不是污染源。
三、避免光污染。合理选择广告屏的安装位置,同时采用系统自动调节的亮度调节系统,减少光污染带来的消极影响。
 
根据市民反映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