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建议
2013年09月02日
近年来,我市大批返乡农民工利用自身优势,借助政策扶持,积极兴办规模种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等产业,我市农民工自主创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但是,由于受资金、土地、基础设施、创技术、人才及管理等制约因素,我市的农民工创业发展还不平衡,发展速度及质量也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资金缺乏现象普遍。身怀技术、了解市场的返乡创业农民工虽然也积累了一定资金,但流动资金、发展资金短缺和贷款困难,已成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普遍面临的最大障碍。
据调查,在投入办企业的资金来源总额中,自有资金、私人借款占大部分,政府和银行支持的资金不到1/3。贷款难的主要原因是当前的金融制度和服务满足不了农民工回乡创业的需要。
  二、自身素质“先天不足”。回乡创业的农民工经历了发达地区社会、经济、文化、思想的洗礼,能力有所提高。但这批人中大部分只有中学甚至小学文化,“先天不足”导致其综合素质不高,无法应对创业的严峻考验。
  三、势单力薄,“合力”效应不足。目前,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多数是个人行为,家庭式的创业模式,单枪匹马地干,势单力薄,形不成合力,抗风险能力差。一部分企业市场竞争力差,难以成就大的作为。
  四、熟练技术人才难招。大多数回乡创业农民工反映,管理、营销、技术人才和熟练工人难招,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障碍。回乡创业者大多农民出身,创办的实体大多属微利项目,生产结构以劳动密集型和手工操作为主,产品科技含量偏低,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工作条件困难,加之创业地的生活水准、环境和物质文化条件等缺乏竞争优势和吸引力,导致外地技术人才和优质劳动力不愿来,本地技术人才和优质劳动力则向外流失。
  五、经营理念落后和配套产业滞后等也是摆在回乡创业农民工眼前的难题。当前,农民工回乡创业还普遍存在经营理念、企业管理、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制度建设等不适应现状的问题,企业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比较弱,后续发展面临难题。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回乡创业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和专业知识不足的限制,思维方式比较传统,营销观念比较落后,市场开拓能力比较差,大部分企业实行家族式管理,难以适应市场变化;另一方面,多数地方农民工回乡创业尚处于自发状态,政府和有关部门只重视劳务输出,而对农民工回乡创业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引导扶持政策,且配套产业滞后等。
农民工返乡创业,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然而,在创业的过程中,他们面临着许多靠自己难以克服的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不仅仅是个人利益的受损,而且会影响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帮助他们走向成功。
一、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资金支持的渠道是多方面的:第一,地方政府每年都有一定的开发资金,用于开发性生产经营项目,在开发性资金的使用方面,应注意向返乡创业农民工倾斜,因为这是真正的创业和开发,绝不允许把开发资金挪作他用,搞非开发性、非生产性投资。第二,积极协调银行与返乡创业农民工之间的借贷关系,促使从事农业信贷工作的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和从事的养殖业项目以及非农产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第三,可以探索性地引导创业农民工寻找民间融资的途径。现在各地农村中都有一些先富起来的农民,手中有一些闲置资金,而一些创业农民工则急需资金。这是一条民间融资的新途径,政府可以给予引导和指导,以求双方互惠互利。但必须注意,政府在这种融资活动中,仅起中介作用,双方必须是自觉自愿,并签订合同,政府的责任是监督合同的执行。
  二、制定各项优惠政策。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有利于返乡农民工因地制宜创业致富的优惠政策。一般来说,在注册登记方面,要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并减少或免收各种证书费、登记费和管理费等;在税收方面,适当给予一定的减免,使其在创业起步阶段减轻资金压力;在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利用方面,提供政策方便并给予适当优惠等。
  三、帮助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获得必要的技术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产品技术含量较低,但其中也有一些企业,需要比较专业的技术,如从事养殖业,也离不开科学的养殖方法和专业知识。对创业者知识缺乏和技术积累不足方面,政府应该有所作为,可以有针对性地从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科技机构和职业学校等处聘请一些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为创业农民工开设专题讲座,现场指导解疑答难;帮助创业者同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建立经常性联系,使创业农民工遇到技术方面的难题时有所依靠等。
  四、广开信息渠道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开拓市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就是市场,信息就是财富。广泛了解和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就能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扩大产品市场,求得自身的发展。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大部分在乡(镇)、村从事创业活动,处地偏僻,消息闭塞,这无疑会对其创业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地方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应该急创业者之所急,解创业者之所难,为他们多办些好事和实事。同时,建议每个乡(镇)成立农民工返乡创业领导小组,同外界建立广泛的持久的联系,多方收集市场信息和市场动态,通过多种途径(如印发简易的市场信息报、设立市场信息专栏等)及时把各种信息告知创业农民工,帮助他们开拓市场。
  五、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首先,要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其次,要加强对涉农机构的监督与约束。这样就会为创业者营造出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使他们能够放心大胆地干事创业。
  六、把农民工返乡创业纳入当地政府发展社会经济的规划之中统筹安排。基层政府应该把农民工返乡创业列入规划,组建乡(镇)政府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领导小组,对当地农民工返乡创业情况摸清底子,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认真收集、整理有关信息,建立创业农民工档案,并及时地报道宣传,扩大影响;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创业农民工代表座谈会,了解其所思所想,听取其意见建议,并就反映的问题同有关方面进行协调,帮助解决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困难;就农民工返乡创业统一规划的制订提出具体方案,以供乡(镇)政府决策时依据参考等。
 

                                                                               市政协信息员:陈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