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
2013年11月26日

 

    近年来,国家对农村水利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强,投入持续加大,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作为农村水利工作的核心主导力量,重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加快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已成为促进水利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为此建议:

    1、明确职责。希望明确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公益性质,明确其承担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辖区内水情教育工作及承担农村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和水利科技推广、农村水环境整治及水土保持工作等的公益性职能。

    2、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建议加大对基层水利人员再教育的投入力度,制订基层水利人才培养计划,定期对基层水利职工开展水利政策法规、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建立上下级水利职工交流培训机制,选拔优秀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职工到更高层次机关单位挂职锻炼。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制定和落实政府相关优惠政策,吸纳更多的大中专毕业生进入基层水利队伍。

    3、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人员办公、管理经费来源问题。要将编制内人员、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纳入财政预算;要结合中央和省农村水利项目建设逐步加大办公、信息网络、设备配置、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投入,使之与人员机构、服务职能相适应。稳定人员队伍、改善工作环境和办公条件、提升管理手段,提高服务农村、农业和农民群众的技术装备水平。

                                   (埇桥区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