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政协,有关新闻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宣传工作,推动政协工作的开展,扩大政协社会影响,促进宣传政协工作新闻作品质量的提高,表彰为此做出贡献的新闻工作者和相关人员。根据市政协2016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宿州市政协将举办第七届“政协好新闻”评选活动。本次参评作品的发表时限为2014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希望你们在认真总结前六次参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宿州市第七届“政协好新闻”评选办法》(附后)推荐作品,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推荐参评作品报送至市政协研究室信息宣传科。
附件:1、宿州市第七届“政协好新闻”评选办法
2、宿州市第七届“政协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名额
宿州市政协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
附1
宿州市第七届“政协好新闻”评选办法
一、评选目的
加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宣传,加强对人民政协性质、地位和作用的宣传,加强对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成果的宣传,加强对政协委员中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为此做出积极贡献的新闻工作者和相关人员,鼓励更多的优秀作品涌现,进一步提高人民政协的社会尊重度和社会影响力,为我市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参评资格
在2014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首发于下列新闻媒体的新闻作品均可参评:
1、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通讯社;
2、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3、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报纸、广播电视等的网络版、电子版)。
三、评选项目和要求
参评作品必须与宣传政协工作或政协委员有关,要求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新闻性强,富有时代特色。
(一)报纸、通讯社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以简要文字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要求长度不超过1000字。
2、评论类: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述评等,不包括杂文、系列评论和领导讲话。要求长度不超过2000字。
3、通讯类:用多种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包括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和新闻综述等。要求长度不超过4000字。
4、摄影类:要求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说明简洁。
(二)广播电台、电视台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要求时长不超过4分钟。
2、评论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要求时长不超过15分钟。
3、新闻专题类: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要求时长不超过45分钟。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通讯类评选项目。要求时长不超过8分钟。
5、新闻访谈节目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和新闻人物访谈节目,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节目时长不少于2/3。要求时长不超过1小时。
(三)网络新闻作品参评项目
1、新闻评论类: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要求长度不超过2000字。
2、新闻专题类: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页面层次结构不少于两层。
3、新闻访谈类:网站首发的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2/3。
4、摄影类:指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
(四)参评作品的署名
参评作品的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以代表作刊播时的姓名、人数、顺序为准,刊播时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作品视为“集体”署名。广播、电视新闻访谈、新闻现场直播主创人员署主编、编导、主持人等姓名;新闻专栏、网络专题主创人员署策划组织人员和主要责任编辑等人员姓名,超过6人的署名“集体”;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署节目责任编辑姓名(不含参与制作该档节目内容的记者、摄像、播音、主持等),超过3人的署名“集体”。
四、推荐和报送办法
1、各参评单位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额推荐参评作品(推荐名额附后),选送作品时如无法达到所规定的比例,不得以其他类别的作品替换。
2、每件参评作品须填写《第七届“政协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表》(表样附后),推荐单位汇总报送作品时,还须填写一份《第七届“政协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目录》(表样附后),以上两种表格都应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所有推荐作品须报送参评作品推荐表和作品文字稿一式20份。文字作品还须报送作品发表刊物复印件20份和发表刊物原件1份;新闻摄影作品还须报送作品发表刊物(或电子版截图)的复印件20份和照片原件1幅;广播、电视作品还须报送刻录光盘5张;网络作品还须报送发表网页的复印件20份和能够离线浏览参评作品网页的光盘5张。
4、每份参评作品文字材料包括:1份推荐表(见附件)和1份作品文字稿(报刊作品要求是剪报的清晰复印件、广播电视作品请报送完整文字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后装订在一起。在报送文字稿的同时须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文字稿用word格式、摄影作品用JPEG格式)发送到市政协研究室信息宣传科电子邮箱,标题注明“好新闻评选”字样,邮箱地址:ahszzx@126.com。
5、参评作品请于2016年6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往宿州市政协研究室信息宣传科,并在邮件上注明“好新闻评选”字样。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D座314室,电话(传真):3052050。
五、奖项及奖励办法
1、获奖作品中一等奖不超过3名,二等奖不超过6名,三等奖不超过9名,另设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奖和优秀通讯员奖若干名;
2、主办单位将对获奖者和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奖牌和奖金;
3、评选工作于2016年7月15日前结束,评选结果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各参评单位,并由市政协办公室下发有关文件,同时在宿州市政协网站等市级媒体公布。
4、市政协将从获奖作品中选取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安徽省第九届“政协好新闻”评选活动。
六、评选委员会
“政协好新闻”评选委员会由市政协有关领导、市直新闻单位业务负责人及有关业内人士组成。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评选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市政协研究室信息宣传科,联系电话:3052050,联系人:李静。
七、评选程序
本次活动实行推荐、初评和复评三级评选制,先由各单位推荐,再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本办法规定进行审核、分类,然后由初评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入围作品,最后由评选委员会进行复评确定获奖作品名次。
八、本办法具体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和实施。
第七届宿州市“政协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目录
编号 |
作品标题 |
作者姓名 |
刊播媒体 (日期) |
参评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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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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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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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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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月 日 (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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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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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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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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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宿州市“政协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表
作品 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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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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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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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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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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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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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2016年 月 日 (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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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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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评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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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宿州市第七届“政协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名额
一、省驻宿新闻单位
《安徽日报》驻宿记者站:文字作品2件、《摄影作品》2件
安徽人民广播电台驻宿记者站:广播作品2件
二、市直各新闻单位
宿州广播电视台:广播作品4件、电视作品4件、广播网络作品2件、电视网络作品2件
拂 晓 报:文字作品5件、摄影作品5件
宿州新闻网:网络作品3件
三、市政协机关
文字作品6件,摄影作品4件,网络作品2件
四、各县区政协
文字作品6件,广播作品2件,电视作品2件,网络作品2件、摄影作品2件
http://www.ahszzx.gov.cn/files/201604/1459841662.947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