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常委:
经市政协六届二十二次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市政协六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暨“激发企业科技创新主体活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协商会,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3年8月23日下午报到,24日(星期四)上午8:30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10:30举行分组会议,11:20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二、会议地点:市政务中心第四会议厅。
三、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书面)。
2.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通报(书面)。
3.围绕“激发企业科技创新主体活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商建言。
4.审议通过《关于“激发企业科技创新主体活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案》。
四、出席人员: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市政协常委。
邀请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相关负责同志出席8月24日上午8:30的第一次全体会议。
五、列席人员:住城区省政协委员、部分市政协委员,各县区政协主席,市政协有关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办公室、研究室、专委会副主任,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程列席会议。
邀请市政府秘书长、相关副秘书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管各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相关负责同志,有关专家学者参加8月24日上午8:30的第一次全体会议。
六、相关要求:
1.请与会人员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提前协调安排好有关工作和活动,按要求准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做好发言准备,积极参加小组讨论。会议全程由市纪委监委驻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
2.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应根据《政协宿州市委员会委员履职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经批准。请于8月22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将《请假报告单》(见附件2),传真至市政协委员和专委会联络室(电话/传真:0557-3021883),经汇总呈批后方才有效。请假情况报批后作为考核履职情况的依据。
3.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防疫要求,与会人员要遵守基本行为准则,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
4.请与会人员于8月23日(星期三)下午3:00—5:00在市政协二楼第一会议室报到,领取会议材料。
5.请市政协委员和专委会联络室邀请10名市政协委员列席会议,信息宣传科通知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1.政协第六届宿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暨“激发企业科技创新主体活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协商会日程
2.请假报告单
宿州市政协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