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常委:
经市政协六届三十一次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市政协六届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市政务中心第四会议厅。
三、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
2.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四、出席人员: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市政协常委。
五、列席人员:市政协办公室、研究室、专委会副主任。请市委统战部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六、相关要求:
1.请与会人员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提前协调安排好有关工作和活动,按要求准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会议全程由市纪委监委驻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
2.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应根据《政协宿州市委员会委员履职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经批准。请于3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将《请假报告单》(见附件2),传真至市政协委员和专委会联络室(电话/传真:0557-3021883),经汇总呈批后方才有效。请假情况报批后作为考核履职情况的依据。
3.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防疫要求,与会人员要遵守基本行为准则,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
附件:1.政协第六届宿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日程.doc
宿州市政协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