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声音] 建议对添加剂实行使用准入制度(高惠春)
2012年08月12日

建议对添加剂实行使用准入制度 
(2012年提案)

  近些年来,不仅很多食品出了问题,农贸肉菜市场和大型超市,也发现多种蔬菜、水果都跟我们小时候见到的不一样了:香蕉皮鲜色亮、黄瓜放了几天顶花还艳而不掉、西瓜也变超大……有业内人士透露,为了跟上迅速增长的消费需求,目前有不少蔬菜、水果在生长种植过程中都使用了催熟剂、膨大剂、生长激素、防腐剂等“高科技”手段来增产、增量、保鲜。
  突然发现,我们的生活正被各种添加剂包围。添加剂是“药”,不是营养成份,食物添加剂超标了,人吃了这样的食物,对身体会有什么影响可想而知。我们从来没有这么可悲地认识到,我们的身体健康可能正面着种种添加剂的威胁。
  我认为,“扑火式”的监管——哪里出问题了就处理哪里,是不可取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的健康是不能用金钱来购买的,也是不能用金钱来计算的,监管食品添加剂,要上升到这样的高度来进行。不论是加工食品使用添加剂,还是种植农作物使用添加剂,都应纳入科学化监管范围。
  从当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混乱局面而言,应该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入制度,以此筑牢食品安全大堤。

1、监管部门要摸清和掌握食品添加剂的现状,并对各类食品添加剂进行科学试验和判断,鉴别出好坏真伪,测算出对人体健康到底有多大的影响或危害等,然后公开发布允许添加的添加剂“目录”。凡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许擅自添加,凡使用超出“目录”范围的,一律不准进入市场。
  2、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入制度,必须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销售者等在食品包装上注明有无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了哪些添加剂、量有多大、是否在安全值范围内、有无副作用等此类信息。凡未注明此类信息的,一律不允许进入市场销售。
  3、建立食品添加剂准入制度,还要依靠法律和监管保驾护航。凡发现违反食品添加剂规定生产、经营和销售的企业、工商个体户,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大小,或给予行政处罚,或进行刑事打击,并建立黑名单,对违法者作出退出行业生产或经营的限制性规定,加大违法成本,谨防违法者得利或占便宜。



                              民进宿州市委  高惠春

                                    2011-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