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宿州市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活动计划》的通知
2017年03月30日

      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省文明委《全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实施 方案》、《关于开展2017年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月系列活动的通知》以及市文明委《宿州市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实施方案》、《宿州市志愿服务考核暂行办 法》、《第九届宿州市文明单位测评细则》等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制定《2017年宿州市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活动计划》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 实。

  2017年我市志愿服务活动以“学雷锋、见行动”为主题,各地、各单位要把握重大节点开展活动,聚焦重点人群设计项目,突出重要力量引领示范,按照基 本规范对标执行,切实把践行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付诸实际行动,作为实施“16城同创”和深化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 园、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创新载体,丰富内涵,拓展领域,进一步推进我市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

  附件:宿州市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活动计划

  

  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3月10日

 

月份

活动主题

活动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参加人员

12

送温暖

献爱心

组织志愿者开展送温暖志愿服务活动。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关爱空巢老人、关爱残疾人、关爱聋哑和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为空巢老人、残疾人、聋哑留守儿童和需要帮助的身边好人送去问候,奉献真情关爱。

市文明委

县、区文明委

市直机关工委

市总工会

市民政局

市人社局

市残联

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

红红火火

过大年

围绕辞旧迎新、团圆平安、孝老爱亲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以助春运、献亲情、送文体、优秩序、美环境、育新风、保平安和文明交通劝导等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迎新年、庆新春,送春联、文化进基层,传递亲情友情,共享和谐美满的幸福生活。

市文明委

县、区文明委

市直机关工委

市文广新旅游局

市民政局

市残联

市文联

市妇联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警支队

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和个人

3

学习雷锋精神

建设美丽宿州

动员全社会志愿服务和公益力量围绕3.5雷锋纪念日,3.8妇女节,3.12植树节广泛动员、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村镇,广泛开展环境整治,关爱留守儿童、妇女,义务植树、绿化环保、保护山川河流、清洁家园等志愿服务活动。

市文明委

县、区文明委

市林业局

市城管局

市妇联

团市委

市环保局

全市志愿者

4

缅怀先烈、文明祭扫、关爱自然

围绕清明祭祀,组织志愿者开展缅怀先烈,寄托哀思,倡导文明祭扫,网上祭英烈等志愿服务活动,以绿色、文明、健康、低碳、环保、生态、有序的方式过节,弘扬传统文化,破除祭扫陋习。

市民政局

县、区文明委

市直机关工委

市教体局

市城管局

团市委

市环保局

各单位志愿者

5

劳动美,端午活动,助残关爱,青年志愿服务

以5.1劳动节、5.4青年节、端午节和全国助残日等为契机,组织开展劳动最美、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关爱他人,助残服务。为残疾人提供生活救助、潜能开发等志愿服务。

市文明委

县、区文明委

团市委

市妇联

市残联

市总工会

各级、各类志愿者

6

关爱留守、流浪儿童,爱心护考、关爱未成年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围绕儿童节,关爱留守儿童、流浪儿童;通过组建爱心接送车队,搭建“爱心护考驿站”服务台等为考生及家长提供休息场所,开展咨询、安全警戒、秩序维护等系 列志愿服务活动。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主题,广泛组织志愿者开展以社区、学校为载体的系列主题宣传志愿服 务活动。

市文明委

县、区文明委

市教体局

市公安局

市卫计委

雷锋车队、交警、卫生、学校和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

7

党员志愿服务

 以“7.1”党的生日为契机,各级文明单位要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走进社区、三下乡,“邻里守望”等关爱关爱留守儿童、关爱空巢老人、关爱残疾人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市委组织部

市直机关工委

县、区文明委

各级文明单位党员志愿者

8

庆“八一”志愿服务、暑期快乐童心

爱心陪伴

庆祝建军节,开展军民联合庆八一志愿服务活动,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情深。组建“快乐童心”文化志愿服务队,招募具有一定艺术专业技能的志愿人士。对 缺乏艺术、科技等专业课教师的农村学校、乡村学校少年宫进行帮扶。利用暑假,通过“定期走教、集中普教、结对帮教”开展各类益德益智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 活动,丰富农村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为一线农民工提供服务。

宿州军分区

县、区文明委

市教体局

团市委

市妇联

市总工会

 市民政局、

市武警、消防支队

各级文明单位党员志愿者

9

教师节、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日、文明交通护花行动

新学期伊始,围绕教师节加强师德教育,弘扬传统美德,组织开展“文明交通 护花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公民道德宣传日”和组织开展“践行公民道德、争做宿州好人”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按照 “学雷锋、做好人,改陋习、提素质”等要求,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普及志愿服务理念。

市教体局

县、区文明委

市直机关工委

团市委

市妇联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警支队

交警、交通、学校和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

10

关爱社会

孝老爱亲

围绕国庆节、中秋节、重阳节,开展爱祖国爱家乡爱单位、爱学校,组织文明单位结合“结对子,种文化”、与社区结对共建活动,践行家风家教,组织开展家庭孝 老、社会敬老、行业助老、扶贫济困等志愿服务行动,为空巢老人提供家政服务、应急救助、心理抚慰、健康保健等志愿服务活动。

市文明委

县、区文明委

市直机关工委

市文广新旅游局

各级文明

单位志愿者

11

社区平安

志愿服务

以“结对共建、促社区平安”为主题,组织文明单位结合与扶贫村、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参与社区(村)治安防范、矛盾化解、重点人员帮教、公共安全维护、法制宣传等平安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服务活动机制化,促进创建平安、稳定、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市委政法委(综治办)

县、区文明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直机关工委

市总工会

市妇联

团市委

各级文明

单位志愿者

12

国际志愿者日主题志愿行动

围绕“12.5”国际志愿者日,并结合“12.1”世界艾滋病宣传日、“12.2”全国道路安全宣传日、“12.3”世界残疾人日、“12.4” 全国宪法日,动员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广泛开展爱心暖社区、敬老助残、法制宣传、义务献血、清洁家园等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 步”的志愿者精神,深入推动志愿服务事业蓬勃发展,共建富裕、文明、美丽的新宿州。

市文明委

县、区文明委

市直机关工委

各级文明

单位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