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2015年度公共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06月29日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根据市委办《关于<宿州市政协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宿办秘[2011]115号)和市编委《关于成立宿州市政协办公室车队的通知》(宿编字[2002]34号),结合市政协工作实际,宿州市政协设置八个专委会,即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设置两个办事机构,即办公室、研究室。设置一个事业单位,即宿州市政协办公室车队,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能及职责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宿州市政协的主要职能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不断促进宿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1、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政协宿州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以及市政协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2)负责以政协名义举办的各类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3)负责联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各县、区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政协组成单位,协调有关工作。(4)负责市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决议、决定实施的服务工作。(5)协助专门委员会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6)负责专门委员会各类会议、活动的联系和会务服务工作以及各专委会调研、视察等文秘工作。(7)负责汇集、整理专门委员会提案、意见和建议,并了解落实情况。(8)密切与省政协及各县(区)政协联系以及与各级政协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互配合,负责市政协委员的联系服务工作。(9)承担机关权限范围内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10)负责市政协文保、安全保卫、行政事务、后勤服务和接待工作。(11)承担机关岗位目标管理和文明创建工作。(12)承办市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研究室主要职责:(1)组织起草市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文稿。(2)研究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3)负责市政协信息工作,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催办、督办市政协领导交办的重要信息和信访工作。(4)编写市政协工作简报和政协年鉴,承担机关信息网络建设工作。(5)负责市政协重要的调研、视察、考察等活动的文字综合报告及建议案起草。(6)负责市政协宣传工作,协助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组织市政协委员的学习培训工作。(7)承担住宿省政协委员视察文秘工作。(8)密切与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联系,加强与省内外政协工作交流。(9)承办市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及供养情况

市政协机关行政编制30名(不含驻会常委以上人员编制)。其中: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研究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专门委员会副主任8名;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实有人数50人,其中:全额财政供给45人(行政在职30人,离休1人,退休7人,事业在职7人),非财政供给临时人员8人。

   (四)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进一步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把握政协履职方向,提升政协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2、组织召开政协宿州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及市政协其他重要会议;

3、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统筹安排市政协调研视察活动;

4、各专委会结合自身特点,发挥委员界别优势,组织本专委会和相关界别委员开展调研、参观和视察考察活动;

5、充分发挥政协优势,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6、进一步加强文史资料工作,做好关于中国近代史、现代史等文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出版工作;

7、加强港澳台侨联络联谊工作,促进对外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

8、进一步做好政协提案和信息工作,提高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质量,提升办理实效和办理质量;

9、切实做好政协新闻宣传工作,加大我市政协工作的宣传力度;

10、进一步加强政协系统间的联系、协作与经验交流,积极配合省政协在宿州开展视察、调研和界别活动,加强对县区政协的指导;

11、做好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其他工作和配合省政协进行的工作。

二、2015年度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政协2015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单位本级预算和单位下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宿州市政协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宿州市政协本级

三、2015年度部门公共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预算数为742.85万元,支出预算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7.09万元,其余为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保障等支出  35.76 万元。

四、2015年度部门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742.85万元,主要为财政拨款收入742.85万元,占100%;上年结余为0元;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五、2015年度部门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 74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85   万元,占44%;项目支出415.00万元,占56%。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预算707.09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和个人家庭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 0.81万元。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预算15.59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预算19.36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六、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七、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万元,上升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万元,同上年持平。主要用于省政协组织的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

2、公务接待费支出42万元,同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3万元,比上年增加16万元,上升10.4%。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政协委员活动、政策调研等公务活动租车费用。增加原因是2015年政协组织委员外出调研、考察次数比往年多;车辆年限长,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附件:

1、宿州市政协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宿州市政协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3、宿州市政协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4、宿州市政协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支出预算表

5、宿州市政协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6、宿州市政协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