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常态化推进文明城市建设
2021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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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宏瀛委员发言

2020年,我市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首创首成”的目标,城市面貌发生了由表及里、让市民广为赞誉的深层次变化。得牌不易,守牌更难。“全国文明城市”不是终身制,稍有松懈,就有可能被摘牌。为固化提升创建成果,实现由“强弱项、达标准”向“精细化、常态化”的转变,亟需构建更加科学、更加规范的常态化文明城市建设机制。

对标精细化、常态化的文明城市建设要求,当前我市在城市建设管理上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城市功能存在短板。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待提升,城市基础功能仍不完善。如,城市路网 

需进一步打通各类“断头路”,治理交通堵点,畅通“微循环”;停车场缺乏,停车难的问题仍未有效破解。

二是人居环境打造存在弱项。城区道路沿线配电箱、变压器、信号柜等设施设备亟需改造;住宅小区内违规排污、乱搭乱建、违规装修、侵占公共空间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三是公共空间品质不高。城市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交通场站及社区服务等群众“15分钟生活圈”设施不足,菜市场、便利店、餐饮店、维修点等便民服务设施匮乏,难以从源头上解决占道经营等问题。

四是城市治理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对照其他城市经验做法,我市城管委监督指挥考核作用没有得到高效发挥,城市创建的整体性、系统性推进能力弱;城市管理执法保障不力,执法装备、人员待遇、执法安全等缺乏有效保障。




为建立健全长效常态机制,推动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建议:

一是坚持高站位谋划推进,以更大格局拓展文明城市建设领域。要把文明城市建设作为宿州爬坡过坎、追赶超越的有效载体,坚持用战略眼光来谋划、用系统思维来部署、用全局视野来推进,持续实施在“创城”中形成的良性领导机制,促使文明城市建设从精神文明领域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领域拓展,真正将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转化为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

二是加快配套设施建设,以更高标杆提升城市能级。对标长三角先进城市,不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加快城市提档升级。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搞运动战”的原则,科学制定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规划;强化路网建设,打通断头路,织密路网;科学规划公共停车设施,缓解停车泊位供需矛盾;合理打造社区15分钟生活圈,推进游园公园、农贸市场、停车场等居民生活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污水治理三年提质增效行动,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三是下足绣花功夫,以更实举措创新城市治理。聚焦智慧化,构建符合宿州实际的“城市大脑”,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聚焦法治化,加大城市管理立法,以法治思维解决各类城市病;聚焦精细化,提高城市容貌管理标准,扩大垃圾分类试点;聚焦协同化,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解决职责范围交叉、权限重叠、衔接不够等问题,提高城市安全运行能力。

四是健全工作制度,以更活机制确保常态长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创建办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责任追究、群众监督、负面清单防范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各种形式主义;完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工作机制,深入推行网格化管理;强化城市管理工作基础性作用,加大政策制度、队伍建设、运行经费保障,促进我市文明城市建设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良性轨道。

五是强化文明养成教育,以更高标准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贯彻落实《宿州市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丰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载体;开展诚信行业、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扶持一批示范性强的志愿服务组织和项目,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媒介传播文明理念,引领时代风尚,推动共治共享。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职务:市政协委员、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