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我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处于关键性环节,已经进入省级评估验收阶段。我们可喜地看到,在市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宿州城区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城市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市环境卫生清洁,市民素质明显提高,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显著增强。一个美丽向上、文明和谐的宿州形象逐步形成,宿州城区已经进入内涵发展的新阶段。然而,随着省级评估验收工作告一段落,一些市民及机关干部难免会对文明创建工作有所松懈,产生一定的麻痹思想,这就需要广大市民以及机关干部进一步明确思想,提高认识,将文明创建工作持续推向深入,以期巩固创建成果,继续提升我市的文明程度。
第一,要正确认识文明创建工作的潜在意义。省级文明创建评估是对城市文明状况的一次检验,然而,却绝非仅仅是一次评估验收,省级文明创建工作的实质也绝非应付检查,取得荣誉,而是以省级文明创建评估验收工作为契机,着力提高我市的文明程度,改善城市的基础设施,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创建活动仅仅是形式,而强化城市文明建设才是最终目的。充分认识这一点,才能真正认识省级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才不会出现城市文明一抓就见成效,一松就会滑坡的不良格局,才能巩固举全市之力取得的文明创建工作既得成果,才会将文明创建工作当作城市建设的常规工作,融入城市管理的血液。
第二,要客观看待文明创建工作的评估结果。省级文明城市评估结果只是城市文明总体状况的一个客观反映,这个结果虽然浸透着广大干部群众的辛苦付出,却没有必要过于看重。评估通过固然值得欣慰,但是,却绝不能骄傲自满,沾沾自喜。我们应当看到在城市文明程度上,我市与其他地区城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距离,诸多不文明行为与现象仍然客观存在,在城市文明建设过程中仍然需要不断努力。当然,评估如果没有通过,也绝不能灰心气馁,而应当认真反思,寻找差距,补缺补差,以评估为动力,继续推动工作,争取迎头赶上,为下次评估赢得机会。
第三,要建立完善文明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文明创建事关城市文明形象,有关市民的切身利益,因而创建工作绝不是一阵风。在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中形成的好环境、好风气、好氛围、好制度,一定继续坚持下去,不断完善。各级部门要在建立完善文明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将文明创建工作与当前的效能建设风暴结合起来,与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与个人素质提升结合起来,切实让文明之花开遍城市的每个角落。
第四,要深化城市文明创建工作的内涵建设。省级文明城市建设是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不仅体现在城市环境卫生这种外显性层面,更体现在市民综合素质深层次之中。在争创省级文明城市过程中,我市的外显性文明程度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省级文明评估验收结束后,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创建成果,将这种人为性成果,转化为自发性成果,强化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城市文明品位,提高市民的文明程度,让文明成为一种习惯,成为一种自然,成为一个城市的常态。
反映人:市政协信息员 梁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