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立医院资金运转困难亟待解决
近日,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在组织界别委员视察市立医院西北新院建设中了解到,目前,市立医院由于新区项目建设资金的院内转移支付能力,因政策性原因严重不足,资金自筹压力持续增大,给市立医院资金运转带来很大困难,应引起高度重视。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新农合总额预付额度较低。各县区制定新农合总额预付指标前,对市立医院实际诊疗成本的调研分析不够,交流沟通不充分,未建立双向协商机制,单方面设定预付总额,导致医院2013年和2014年新农合总额预付资金计划指标总量较少,同比降幅较大。以埇桥区新农合总额预付来说,2013年下达医院的预算报销指标为4610.36万元,较2012年实际报销额度减少2511万元,降幅达40.84%,医院垫资达3200万元;2014年下达医院的预算报销指标为5023.88万元,较2013年实际报销额度减少2818.99万元,降幅达35.9%;造成新农合患者报销比例直接下降,医患沟通难度加大。
二、医保欠费额度大,相关政策需调整。一方面医保外转诊超支费用分担制度不合理。根据现行政策,市区城镇职工和市离休干部转诊转院超支费用均由市立医院承担,目前累计金额已达8667150元。建议参照宿州市城镇居民、埇桥区新农合患者转诊转院费用的政策规定,将市区城镇职工和市离休干部外转诊费用交由基金管理中心审核报销,不再由市立医院承担。另一方面医保基金筹资标准低,支付能力有限。以我市城镇职工医保来说,基金筹资比例一直是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6%,共缴纳8%,基金运行15年来未做任何调整。随着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水平持续上涨,现在每年筹集的医保基金已不够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实际产生的费用。具体到市立医院来说,2012年埇桥区城镇职工医保市立医院承担费用1651万元,埇桥区医保基金未支付;2013年市立医院又承担超支费用3423万元,而埇桥区医保基金仅剩余1058万元,根本不具备足额支付能力。截至目前,市立医院承担的2013年各类医保患者的超支费用累计已达10785万元。如相关医保政策再不根据实际趋势,及时调整完善,医保基金的总盘子相比实际医疗需求将迅速缩小,并存在崩盘的风险,居时将会给医疗机构、患者和政府造成极大的压力。
以上二方面原因直接造成市立医院各类欠款总额居高不下,持续增大,且回笼难度较大,成本性支出无法及时补偿,发展资金积累日益困难。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措施,及时调整医保政策和费用标准,妥善解决市立医院存在的资金运转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