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省级示范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应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近来,关于我市谋划市属省级示范高中面向全市招生方案的传闻较多,大致是说,市教育局将把面向全市招生的名额,分配给宿城第一中学200名,分配给宿州第二中学150名。对于这些传闻的真实性暂且不论。但对于市属省级示范高中应享受同等待遇的问题,根据自己的调查和了解作如下分析:
从总量上看,这样的分配名额差距不是太多,不至于因此影响县区同类学校的办学积极性。但该方案的实施,必将对我市的高中教育发生深远的影响。然而,该方案的缺陷在于未能将宿城一中和宿州二中这两所同类学校加以同等对待,这将导致两校办学的不平等竞争局面进一步加剧,带来意想不到的新问题。
第一,两校均属同类性质学校,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在招生政策上应该享受同等政策待遇,不应厚此薄彼。
第二,两校均迁至新校区,在搬迁过程中,都能很好地落实市委和市政府的决策,并保证了教职工队伍和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对社会未造成负面影响,理应得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同等支持。
第三,两校区位与环境存在较大差异,宿城一中的区位、环境和生态等方面的优势远远超过宿州二中。两校的“硬环境”存在极大的反差,如招生政策的“软环境”再出现不平等,将不利于两校在同一起点上进行公平竞争。
第四,两校历史发展的脉络存在较大差异,社会各界对宿城一中的倾向程度远远高于宿州二中,这不是宿州二中领导班子和教职工不努力造成的,而是习惯性因素所致。这种局面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今天,必须加以扭转。如果继续实行招生方面的不平等政策,将导致习惯性因素的恶性循环。
第五,宿州二中在近年高考中考上包括北大、清华在内的“985”院校的学生,呈逐年下滑的趋势,究其原因,其中重要因素之一就是两校在招生政策上未能享受同等待遇,缺乏公平竞争的环境。如果继续实行招生政策方面的不公平待遇,此种局面将愈演愈烈。
鉴于上述原因,为了保证我市高中教育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了培养我市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高端人才,谨此建议,本年度宿城一中和宿州二中面向全市招生应享受同等政策待遇,给予两校各200个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