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九三学社社员、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地灾公司副经理韩坤帅反映:我市作为皖北地区重要的矿产资源基地,拥有建筑石料等多种矿产资源,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未来2-3年内,我市7家露天企业采矿权将陆续到期,采矿权范围内资源面临枯竭,但周边还留存大量的资源,这些资源的处置问题,不仅与矿业企业的经济利益紧密相连,同时对于当地资源储备、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如何科学合理地处置剩余资源,已成为当前矿业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我市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企业关停,采矿设备存在巨大浪费隐患。矿权到期后,部分矿区在仍有较多资源没有开采,但因为政策原因,无法继续开采,采矿设备将闲置,甚至报废。比如,安徽中淮矿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15年取得采矿许可证,企业近5年为宿州市纳税近一亿元。2022年企业对该矿区加工车间投资近3亿元进行了扩建和技改,目前该企业剩余可开采资源量仅够维持2年,开采完毕后将停产。另外安徽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瓦子口建筑石料灰岩矿、所里建筑石料灰岩矿、王山窝建筑石料灰岩矿等剩余可开采资源量仅够维持1-2年不等,届时都将关停。
二是无据可依,矿产剩余资源处置缺乏针对性措施。我市矿权到期剩余资源处置的政策还不健全,缺乏具体可操作的政策指导,处置工作存在盲目、随意性,直接导致企业停产,矿山关闭。
三是矿山停产,自然资源对我市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将弱化。目前我市尚未制定出台矿山资源可持续发展相关规划以及矿权出让规划,企业矿权到期后将无法取得新的采矿权而停产,矿山资源开发将停止,空档期可能持续2-3年,甚至更长时间,直接影响我市建筑、交通基建以及运输、就业等,也将无法实现矿权出让收益增值,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为促进我市矿产资源开发与集约节约综合利用相协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摸清底数,全面开展剩余资源评估工作。组织专业机构,成立专项组对我市即将到期的矿区进行全面细致的调研、资源评估,充分了解梳理矿区资源情况,包括剩余资源储量、开采价值、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
二是及早谋划,制定矿山资源可持续发展规划等政策。制定和完善矿权到期剩余资源处置的政策规定,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为有关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确保处置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针对即将到期矿权,制定近期矿权出让规划,实现矿山资源开采无缝衔接。促进我市矿山资源开发合法、科学、可持续。
三是精准施策,制定差异化处置方案。对剩余资源储量较大、开采价值较高的矿区,及时公开挂牌出让,吸引有资质、有精深加工实力的矿业企业开采,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益最大化。对于剩余资源储量较小的,同等条件原矿业企业优先,杜绝采矿设备的浪费。对即将停采的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督促企业站好环保最后一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