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中供养五保户住院押金谁来垫付
农村所谓五保户,按规定应享受以下几项内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应该是衣食无忧。但从群众反映情况来看,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在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户的“保医”上。一些五保户需要住院治疗,医院首先要交住院押金,少则两三千多则五六千甚至上万元,但这些五保户根本拿不出,找亲戚帮助垫付有的不情愿,有的甚至直接拒绝。找当地财政部门,回答不能提前垫付,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必须出院后凭手续报销。因此,地方民政部门和敬老院遇此问题十分尴尬,紧急情况下,只有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自己掏钱垫付。为此建议:
一、民政、医保、卫健和财政部门应与五保户看病的指定医院达成协议,明确凡五保户住院治疗实行先看病、后交钱的原则。即无需交押金,住院发生的费用先由政府承担,出院时一并报销结算。
二、当地财政部门可以预先从乡镇敬老院五保供养费用中支付一定数额的住院押金,直接打入指定医院账号,待出院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