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良好的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对交通违规者进行扣分、罚款等处罚是合法、合理的。但多年来公路“乱收费”、“乱设卡”、“乱罚款”现象屡禁不止,问题根源主要在于交通执法者利益与交通罚款有直接关系。
有的交通管理部门直接规定了交通执法当事人从交通罚款中提成比例,交警将交通执法当作挣取奖金的手段。有的交通管理部门甚至给交通执法部门或稽查部门下达交通罚款创收指标。城市中一些道路的红绿灯,更是像捉迷藏一样隐没在树枝里、电线杆后,让司机们防不胜防。有些司机偶尔上网查查,却发现已经有了几千
元的罚款。
希望有关部门对交通处罚和收费采取有效措施,让交通罚款与某些利益集团或执法者的利益脱钩。交通执法者上班有工资,加班费、出勤费按规定支付,所有交通罚款都上交国库,收支两条线,与执法者利益彻底脱钩,让牟利者无处下手,把罚款作为维护交通秩序的手段而不是目的。这样不仅能够杜绝一些腐败现象,还能切实维护广大车主的利益。
反映人:宿州市政协常委 董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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