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民生工程成为“形象工程”
2013年09月02日

 

从2010年起,我省将农村清洁工程列入33项民生工程,清洁工程建设、运行的好坏直接影响村镇的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近期笔者在延伸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乡镇垃圾中转站、成套保洁设备、垃圾收储设备进镇入村之后,却成了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形象工程”,典型的重“建设”轻“管理”。如:某乡镇在离垃圾中转站距离20米的位置垃圾成堆、污水横流,与新建成的垃圾中转站漂亮的外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另一乡镇则在放置的垃圾桶旁一米远的地方堆满了垃圾!
经过调查了解,形成上述结果的原因:
1、资金问题。虽然“农村清洁工程”的前期建设费用由政
府包揽,但后期运转和维护费用全部交由乡镇一级承担,市、县(区)未将这些费用纳入财政支付范畴;
2、垃圾处理问题。“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难以真正实施,缺乏无害化大型垃圾处理厂,且城镇居民垃圾处理任务繁重,无力接收农村垃圾进行处理。有的镇虽基本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但因所在地没有垃圾处理厂,运到市垃圾处理厂需支付较高费用,垃圾只得堆放于数公里外的村庄,因填埋不及时造成二次污染。
3、群众生活习惯问题。受传统观念影响,农村至今仍存在一些不良的卫生习惯。如:有些村民将生活污水直接泼在院内、院外。垃圾箱里无垃圾,而垃圾箱外却是成堆的垃圾等。农村这些不良习俗对农村清洁工作发挥其预期的效果产生不利影响。
为此建议:
1、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人翁精神,选出户主理事会,聘请保洁员,并对他们实行月考核、季评比的管理模式,逐步形成村(居)委会负责指导、户主理事会监督管理、保洁员上户收集、保洁费用农户分摊、政府考核适当补助支持的村民自治模式。此举不仅解决了垃圾治理资金问题,也使农民受到教育,有助于卫生习惯的养成。
2、保洁员对所有可回收废品进行统一回收,并对废品统一出售,所有利润作为保洁员的补贴,提高了保洁员的积极性。

3、为减轻垃圾处理的压力,可以通过垃圾分类,实施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例如,剩饭菜、烂菜叶等可堆肥垃圾转化利用,煤渣、炉灰等可无害化处理垃圾铺路填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