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群众反映,沱河二桥桥面出现裂痕,急需维修(见附件图片)。该问题被反映至我市网络问政平台,历经市住建委、市公路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几家单位进行办理,却都被单位以“非我单位职责范围”或“桥梁的管理维护尚未移交我单位”为由拒绝对该处桥梁进行维修。
经调研。沱河二桥于2004年由市建投公司建成并交付使用,在过去的8年时间里,该处桥梁并没有任何一家单位宣称负责该处桥梁的维护工作。此外,在这次调研中还发现到,我市的其他桥梁也存在这种维护责任模糊的现象。
桥梁是交通的咽喉要道,桥梁的安全通行关系着千千万宿州百姓的日常工作生活。在国内出现过多次因桥梁缺乏维护而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受到了全国人民的广泛关注,其造成的恶劣影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平复。为了防止惨剧的再次发生,保证我市交通安全,建议:在我市的交通桥梁附近设立明显的标识牌,明确桥梁的维修单位主体,使得市民们在发现桥梁损毁的情况后能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及时 修护问题桥梁,保证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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