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市政协六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2024年12月31日

各位常委:

经市政协四十次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市政协六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13日(星期五)下午2:30—2:50报到3:00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3:20举行分组会议,4:10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期

二、会议地点

市政务中心第四会议厅。

三、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十一届九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政协六届次会议的决定;

4.审议通过市政协六届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

5.审议通过政协宿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审议通过政协宿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六届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7.审议通过政协宿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人名单、关于六届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人名单;

8.协商通过市政协六届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9.协商通过市政协六届次会议各次大会执行主席、执行常委和主持人名单;

10.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议市政协六届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

         11.听取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汇报;

         12.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四、出席人员

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市政协常委。

五、列席人员

市政协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请市委统战部相关负责同志列席有关议题。

六、相关要求

1.请与会人员做好发言准备,积极参加小组讨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会议全程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

2.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应根据《政协宿州市委员会委员履职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于12日(星期上午下班将《请假报告单》(见附件2),传真至市政协办公室委员和专委会联络室(电话:05573054671;传真:05573021883),经汇总呈批后方有效。请假情况作为考核履职情况的依据。

3.市政协研究室信息宣传科通知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1.政协第六届宿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日程

              2.请假报告单

      

 

宿州市政协办公室

20241231

附件1:政协第六届宿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日程.docx

附件2:请假报告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