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各位常委:
经市政协五届二十六次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市政协五届十三次常委会议,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9:20举行分组会议,10:00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二、会议地点:市政务中心第四会议厅。
三、建议会议议程: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政协第五届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2. 审议通过政协第五届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日程;
3. 审议通过政协第五届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4. 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四、出席人员: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市政协常委。
五、列席人员: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政协机关副处以上干部。请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并作有关情况通报。
六、相关要求:
1. 参会人员不戴口罩,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2. 如因故不能参会,或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及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请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5月6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将《请假报告单》(见附件2)报市政协委员和专委会联络室,联系人:吴琼,电话/传真:0557-3021883。
附件:1. 政协第五届宿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日程
2. 请假报告单
宿州市政协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