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主席刘晓云督办重点提案
2016年06月12日

  6月8日上午,市政协主席刘晓云督办重点提案《建议在宿州市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的提案》。市委常委、副市长赵琳,市政府副秘书长邵迪,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李勇抗,提案委主任郝晓军,专职副主任石磊及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督办活动。

  座谈会上,刘晓云指出,在城市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也是公共场所社会责任的体现。随着全面二胎政策的实施,未来几年将是新生人口急剧增加的时期。因此,我市基础设施也应该及时跟进,把“在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中加以落实,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同规划、同建设、同使用,以展示城市文明程度和良好形象。

  刘晓云强调,要高度重视,全力推动。各有关部门要重视这次督办案的办理,全力协助做好“母婴室”的规划、建立、督办、审评和宣传引导工作,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切实把事情办实、办好。要重在落实、贵在实效。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围绕相关难点问题,加强协调配合,不断推进。要发挥优势、主动作为。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积极发挥联系面广、包容性强等优势,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举措,多做凝聚共识、汇聚合力的工作,推进提案办理协商更有成效地开展。

  赵琳表示,配套建设母婴室要明确规划、科学布局、从快推进、管理精细。下一步,市政府将按照“新建公共场所必须配套、老旧公共场所逐步改造”的原则,从规划上将母婴室纳入我市公共设施建设标准,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配套市区的母婴室建设。涉及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明确母婴室年度建设计划,从快推进责任单位的改造建设工作。同时,要解决好母婴室管理问题,主动做到明确标识、专人管理、优质服务,通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把母婴室管理纳入单位文明创建考核范畴,推进母婴室管理有序化、常态化。

  督办期间,刘晓云一行还实地视察了三角洲公园、快客站等地。

(张艳飞    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