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民意2016年第13期
2016年08月09日

  关于加强农村垃圾治理的建议

  在扶贫工作和清明回乡祭扫中发现,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的生活垃圾不仅在数量上猛增,垃圾种类上也出现了大量不可自然降解的垃圾。由于许多农村地区尚未健全垃圾收运和处理机制,生活垃圾肆意倾倒房前屋后或是路旁沟边。风吹日晒、气温回升,裸露的垃圾大煞风景,不仅会污染地表水体,还可能传播疾病,严重破坏农村的居住环境。虽然我市三线三边治理在点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不少地区还存在着垃圾围村现象。为加强生态文明和美好乡村建设,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垃圾治理。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宣传和教育,提升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

  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居民进行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与教育。有关环保机构和新闻媒体等单位要多下基层,运用简单有效的方式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工作。县区、乡镇政府、中小学校应积极组织多种环境保护培训,开展环保宣传,不断提升干部、群众、学生的环境保护和资源意识,养成讲卫生、重环保的生活方式和习惯。设立生态文明建设星级示范村和星级示范户,发挥正面典型带动效应。能就地利用和循环再生的生活垃圾,要变废为宝、充分利用,降低处理费用;对废旧电池、电子垃圾等高污染废物,要规范收集处理。

  二、城乡统筹、共建共享。

  进一步加强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和农村道路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垃圾处理网络,确保农村垃圾收得拢、运得出、销得毁。组建垃圾清理和日常保洁的专业化队伍,使各村的环境卫生工作达到正规化、常态化,实现城乡环卫统筹协调发展。贫困村可以组织农村留守妇女、贫困户等成立“环境保护小分队”,负责垃圾清扫、日常监督工作,发放一定经济补助,做到扶贫与生态建设相结合。要以行政村为主导开展专项治理,提升整体环境水平,建立长效机制,严防破窗效应。加快县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进度,尽快发挥作用。加强农村规划建设管理,消除露天厕所。

  三、拓展资金的来源渠道

  建立垃圾处理付费和集体经济补贴机制,积极引导并且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完成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运营主体的企业化以及运行管理的市场化。

  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逐渐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发挥村委会、村务监督小组和村民监督作用,责任到片、责任到户,确保垃圾处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