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我市体育考试改革的建议
2013年09月02日
近期,全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全面启动,与往年的体育考试相比,今年的体育考试使用了仪器操作,更加严格规范,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公平公正,杜绝了人为性因素造成的不公与矛盾,营造了一个良好的考试氛围与环境。然而,体育考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其评价导向与方式,绝不能等同于文化科考试,从考试结果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学生体质严重不达标,对体育考试真正意义认识不到位,一些家长对体育考试怨声载道,认为加重了学生的身心负担,也因此出现了临阵磨枪、现场突击,体育考试应试化的误区。因而,笔者认为,体育考试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真正起到考核学生体质水平、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推动学校体育教学的作用。
 
一、明确体育考试的目标导向
党的教育方针明确指出:要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生的体质状况是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体育也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然而,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重智育,轻体育;重知识文化课程教学,轻学生身体素质的锻炼与提高是一个严重性的普遍教育问题。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也曾出台一系列教育法规政策,明确体育教学在中小学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并推行诸如阳光体育锻炼一小时等有力的举措,推动中小学校深化体育课教学,加强体质锻炼。但是,因为没有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强有力的措施最终也会流于形式,成为空头文件,难以落实。在这种教育现状下,体育考试应运而生,旨在以考试为手段与杠杆,纳入学生中考成绩,督促中小学校高度重视体育课教学工作。可以说,体育考试的真正目标不是考试本身,不在于对学生的体质评价与检测,而在于一种方向性的引领,在于一种政策性的推动。然而,一些学校、家长、学生并没有深刻把握体育考试的重要目标导向,误解了体育考试的本质,从而出现为考试而训练,以训练代替锻炼,体育考试应试化倾向极为严重。显然,这有背于党的教育方针,有违于素质教育的理念,对此,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进一步明确体育考试的目标任务,加强对学校、家长、学生的引导,使其树立正确的体育观。
二、完善体育考试的组织程序
今年我省的体育考试分数总分提高为35分,分数的提高,一方面是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力推动,另一方面也让社会的关注点急剧上升,因而考试的公平性问题,更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这需要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严格体育考试的组织程序,切实做到体育考试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今年的体育考试我市大部分区县启用了仪器测评,推进了考试的公正公平。但是,我们同时不能不看到,因为考场的封闭性,家长对于考试的信息并不能即时性掌握,因而也引起了一定的误解与猜测,因信息不对称,造成了不必要的矛盾。笔者认为,体育考试不仅要严格公正,更需要强调考试过程的全公开、全透明。一方面,通过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给公众正面的引导;另一方面,实施开放性考试,吸纳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进入考场,全程监督考试的过程,组织社会志愿者担任监考员,规避一系列的误解与猜测,从而使考试更加严格、更加规范、更加公开、更加透明,保证广大考生的根本利益。
三、深化体育考试的评价机制
现行的体育考试实行的是分数制,虽然可以全面反映学生的体质差异,考察学生的体质状况,但是,却过于放大了体育成绩,强化了学生的“分数意识”。其实,广泛性的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并非是一种选拔性的考试,而是一种达标性监测。其目标不是选拔优秀的运动员苗子,而是引导全体学生加强体质锻炼。因而,笔者认为,以等级制取代分数制更为合理。事实上,每一个学生的身体差异是不一样的,有的学生适合于体育考试,而有的学生不适合于体育考试。分数之间的微小差异,并不证明学生体质状况之间的显著差异。将体育考试成绩划分为三个等次,只要达到某一等次就可以转换为具体的分数,如此,相对降低了等级内的分数差异,也会相对减少体育考试的应试化倾向。
四、强化学校体育的过程监管
体育考试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旨在督促中小学校加强体育教学,提高学生的综合体质。体育考试是一种结果性监测,而要全面推动中小学校的体育教育情况,还需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过程性监管。因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中小学校体育课教学及体育锻炼活动作为教育教学督导活动的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开展综合性以及专题性督导,并纳入对学校工作的考核指标,引导中小学校全面加强体育工作,深化素质教育实施,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反映人:市政协信息员  梁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