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宿州市政协持续关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25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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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乡村振兴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打造生态宜居新农村,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有着十分重要意义”。近期,宿州市委书记杨军在《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报告上做出批示,“请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阅研”。自2024年6月份以来,宿州市政协连续2次组织工会界别委员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县区部分乡镇实地开展微调研,并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

近年来,宿州市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人居环境得到明显的提升。但由于起步晚、基础较薄弱,部分地区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管理上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不同程度存在认识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治理模式有待改进等问题。

强化村民参与,在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确保村民的知情、参与和管理。通过村级“一事一议”,鼓励村民积极投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维护。充分利用“两代表一委员”、专业人士、群众、媒体等力量,加强全社会参与和监督,形成社会共识,市政协委员吴雪征说,“先规划后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田庆永委员认为要把市、县(区)规划建设系统、各类专项规划与乡镇、村有机衔接,以规划带动项目,以项目争取资金,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做好城镇建设、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相衔接,并纳入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

委员们积极寻求破解良方,还提出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处理有偿化制度,出台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对于居住相对分散、难以统一收集的村落,采用人工湿地等方式分散处理。明确市、县(区)、乡镇、村四个层面的责任范围,特别是村级层面的责任边界和内容,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项目负责人和绩效考评制度,将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绩效纳入地方政府综合考评……

“把问题找准、把建议提实,市政协委员加强跟踪监督问效,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政治优势,持续关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打造宿州农村整洁、干净、宜居美丽的幸福家园”,市政协社法委主任时雪峰表示。(魏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