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民意2014年第1期
2014年06月24日

        治理规范市区液化气存储点刻不容缓

       一个15公斤的液化气瓶,其爆炸威力足以摧毁一栋二层小楼,而因液化气管理使用不当以及意外原因而发生的液化气罐爆炸事件时有发生。对此,2009年5月1日实施的新消防安全法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然而,人间悲剧和国家法律并没有引起商家和有关部门的高度警醒。目前,在我市的市区内不少液化气供应网点仍将装有液化气的钢瓶存放在居民区内,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例如,市区南关市府巷里的几家液化气供应店都是把装满液化气的上百个钢瓶集中存放在人口密集的居民院内,而且几个液化气存储点相距仅仅几十米;汴河路林泉苑小区南20米处一家液化气供应点,在狭小的门面内堆放了几十个钢瓶,且处在闹市区,安全状况令人堪忧!

        人命大于天,面对令人惊心的安全隐患,建议消防、安监等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对全市各供应网点进行全面认真排查,对非法存储者依法惩处,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反映人:市政协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