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政协制定出台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020年05月11日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到履职的全过程、各环节,确保人民政协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近日,灵璧县政协党组制定出台《县政协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责任清单》分为县政协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和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三个部分,共细化为38项责任事项。其中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包括健全政协党的组织体系、设立功能型党组织、建立党员联带机制、发挥功能型党组织思想政治引领功能和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等21条。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细化为9项工作要求,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细化为8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明晰了政协党组班子、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内容,为落实好主体责任提供了工作遵循。

《责任清单》结合政协组织党建工作特点,注重加强政治引领,紧扣党内法规制度和中央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最新精神,内容具体详实。同时,《责任清单》每项任务都明确量化指标,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责任清单》的出台,将推动县政协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落细,切实提高政协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